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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明:继续深入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犯罪
来源:公安部网站发布时间:2011年12月30日作者:
黄明在全国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


 

继续深入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犯罪 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12月29日,卫生部、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北京联合召开全国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电视电话会议。公安部副部长黄明在会上强调,各级公安机关必须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思想,坚持以人民群众期盼为念、为人民群众利益而战,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继续深入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犯罪,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不断推进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向纵深发展,切实履行好保民生、保平安、保稳定的重大责任。

  黄明指出,2009年7月中央六部门联合部署在全国开展为期2年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以来,公安部高度重视,按照中央领导同志指示要求和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以制售假药等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违法犯罪问题为重点,深入组织开展了“春季攻势”、“亮剑”、“打四黑除四害”等一系列专项打击整治行动,狠狠打击了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有力维护了药品市场秩序、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黄明强调,药品安全问题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从“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以来已侦破1027起假药案件来看,药品安全领域的违法犯罪问题仍然比较严重。公安部将部署开展打击制售假药劣药犯罪集中破案会战,重点打击制售假劣抗肿瘤类、抗生素类、治疗心血管疾病、血液制品、疫苗等药品犯罪,以及利用互联网制售假药犯罪、跨国制售假药犯罪。各地公安机关要紧密结合开展“三访三评”深化“大走访”活动,充分发挥基层所队作用,进一步延伸工作触角,深挖摸排线索,提高社会面发现控制能力。对重点案件线索,要深度经营、重点打击、挂牌督办,坚决把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打下去。

  黄明指出,要大力推动完善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切实加大刑事、行政、经济处罚的力度。不仅要让那些藐视法律、造假欺诈的害人者受到法律的严惩,而且要让他们倾家荡产、名誉扫地,充分彰显法律的权威和尊严,使犯罪分子不敢为、不能为。要不断深化同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着力形成综合监管合力。